2013年度青島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已經開始,本次繳費基數申報范圍包括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按照本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有關規定參保繳費的各類參保單位 、參保人員等,涉及人數約200萬。在規定期限內未申報2013年度繳費基數的參保單位 ,暫停當年度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及在職職工待遇支付業務,待申報2013年繳費基數后,按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計發社會保險待遇。
參保單位及參保人員申報繳費基數的時間為2013年1月1日至2月15日,靈活就業人員申報時間為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20日。
工資總額并非檔案工資
據介紹,參保職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都有一個繳費比例,在繳費基數基礎上按比例計算各項保險的繳費數目,繳費基數越高,各種保險繳費數額越高,享受的保險保障越高。2013年度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以參保人員 2012年度月平均工資為準。個人繳費基數高于2012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 或低于60%的,按2012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 300% 封頂或60%保底,核定繳費基數。
2012年度月平均工資為年度工資總額除以12個月,不少人認為只是檔案工資的總額。依據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
靈活就業者繳費分三檔
2013年度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分為三個比例檔次,分別為上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 60% 、80% 、100%。需調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靈活就業人員,應于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20日期間,申報2013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確定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比例檔次。其中,在市區參保的 ,可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社會保障卡到交通銀行指定的社會保險代扣代繳經辦網點辦理申報事項;在其他區市參保的,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報事項。
青島市2012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尚未公布,2013年度繳費基數比例檔次暫用2011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核定繳費基數。未按時申報201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比例檔次的 ,自動沿用2012年選擇的比例檔次核定繳費基數。2012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公布后,統一使用2012年度青島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重新核定繳費基數,計算繳費金額,自2013年1月起重新計發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并補發差額。
參保信息單位須公示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特別提示,廣大參保人員發現本人基數申報數據與實際不符的,應及時向單位人事或勞工部門等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各單位要按規定采取公示制度,參保單位應將經參保人員本人簽字確定的繳費基數申報花名冊,在單位內部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天。經公示且參保人員無異議后,參保單位應將由參保人員本人簽字的相關材料于2013年2月底前報送參保所屬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在規定期限內未申報2013年度繳費基數的參保單位 ,暫停當年度的社會保險費繳費及在職職工待遇支付業務,待申報2013年繳費基數后,按規定補繳社會保險費、計發社會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