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的調整改派是指就業報到證已簽發到接收單位,因特殊情況與原接收單位解除就業協議,與新接收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申請回生源地就業,由各級人社部門辦理的改派手續。畢業生需持原單位解約證明、新單位就業協議書、報到證、畢業證到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自2012年起在本市就業的畢業生改派期延長至三年,三年內可改派兩次。(具體流程請參照“青島市非師范類高校畢業生就業流程須知”)
為方便青島畢業生各項手續辦理,青島市人社局高校畢業生就業處整理了相關政策供學生和家長查閱,市民也可撥打電話0532—68611001咨詢。另外,畢業生可以到青島市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泰山路35號)咨詢、辦理落戶或報到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