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島社保服務網獲悉,為減輕參保單位和職工的繳費負擔,進一步穩定就業局勢,根據省人社廳要求,青島市近期下發通知,對用人單位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率實行階段性下調。
據了解, 此次失業保險費費率下調時間,從2013年1月起,直至國家修訂《失業保險條例》實施為止,最長不超過5年。參保單位和職工個人按照繳費費率分別降低50%的比例繳納失業保險費,即單位繳費比例降至1%,個人繳費比例降至0.5%。
據統計,此項減負穩崗措施的出臺,將惠及全市7.5萬戶參保單位和170余萬名職工,2013年度預計我市將減少失業保險征繳金額7.1億元, 將進一步減輕參保單位負擔。
自2013年7月開始單位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執行調整后的比例。2013年8月份,社保部門通過信息系統核算參保單位1-6月份的退費數據,并通過參保單位8月份的應繳社保費進行自動沖賬處理。
相關政策鏈接:
1、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繳費費率的通知(點擊查看)
2、2013年8月,青島失業保險費率下調退費核算說明(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