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ck id="phrfz"></track>

    <th id="phrfz"></th>

    <rp id="phrfz"><track id="phrfz"></track></rp>
    <track id="phrfz"><sub id="phrfz"><thead id="phrfz"></thead></sub></track>

      <track id="phrfz"><video id="phrfz"><em id="phrfz"></em></video></track><pre id="phrfz"></pre>
        <th id="phrfz"><meter id="phrfz"></meter></th>
          設為首頁|加入收藏|網站地圖

          船長分享網>政策法規>生育保險>婚假、產假、哺乳期應怎樣休?

          婚假、產假、哺乳期應怎樣休?

          來源:青島社保服務網|點擊(0次)|時間:2016-10-26 10:04:02

          1、婚喪假

          根據《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1980年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可享受1-3天婚假。根據《關于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規定》,國營企業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給予職工1-3天的喪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適當給予路程假。在批準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內,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途中往返車船費等自理。

          2、女職工休產假

          國務院公布的第619號令《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其中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span>

          新修訂的《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自201611日起,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以及符合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原條例和新條例生育子女,女方2016330日尚處于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的,可以順延享受。 

          3、女職工哺乳期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右側頂部廣告

          網站推薦

          欄目點擊排行

          新聞資訊 | 政策法規 | 政策解讀 | 辦事流程 | 專題報道 | HR家園 | 在線咨詢
          Copyright © 1996-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魯ICP備09021121號-1
          国产精品亚洲一区二区久久

          <track id="phrfz"></track>

            <th id="phrfz"></th>

            <rp id="phrfz"><track id="phrfz"></track></rp>
            <track id="phrfz"><sub id="phrfz"><thead id="phrfz"></thead></sub></track>

              <track id="phrfz"><video id="phrfz"><em id="phrfz"></em></video></track><pre id="phrfz"></pre>
                <th id="phrfz"><meter id="phrfz"></meter></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