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取消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及停止開具行政 (工資)介紹信的通知
為簡化辦事環節和手續,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75號文件),我中心對初次就業的流動人員不再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轉遞檔案時不再開具行政(工資)介紹信。
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招聘、聘用、招用流動人員時,可參考檔案中的勞動合同、企業錄用手續等材料及就業登記、勞動用工備案、社會保險繳費記錄,認定參加工作時間和工作年限。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存檔期間,我中心不再辦理檔案工資記載、調整相關手續。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青島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代理中心
青島市人力資源有限責任公司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