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社部獲悉,《關于做好2017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近日發布,居民醫保的財政補助標準將提高30元,同時個人繳費標準也同步提高30元。
通知里指出,2017年居民醫保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達到45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西部、中部地區分別按照80%、60%的比例進行補助,對東部地區各省分別按一定比例進行補助。同時,對持居住證參保并按相同標準繳費的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通知還明確,強化個人繳費征繳。2017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個人繳費標準在2016年基礎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達到180元。全面落實資助困難群眾參保政策,確保將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困難人員納入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